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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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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
6月6日,眉山永丰村(cūn)绿意盎然的高标准(gāobiāozhǔn)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,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(cūnzǔ)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。 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媒体(méitǐ)行活动在永丰村举行,此次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(zhǐdǎo)、眉山(méishān)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(dǎngzǔ)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(shūjì)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(yányǒng)等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(shòuyāo)参加。 启动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中(zhōng)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(měiyīcùn)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“天府粮仓”首提(shǒutí)地的司法担当(dāndāng)。 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(jiāng)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生态(shēngtài)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(shìfànqū)。 “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(le)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表示(biǎoshì),法院用司法力量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 风吹(fēngchuī)稻浪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 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liánhéshè)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联合社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(zhīfù)租金且有部分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(wànyúyuán)及(jí)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 案涉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(fùniú)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的村民就早早来到(láidào)现场,对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(liúzhuǎn)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(bùdé)行噻。” 富牛法庭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(yángyáng)前往案涉耕地(gēngdì)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(wéiyuējīn)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(bǔzhòng)费用及利息? 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宣判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(féng)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(jí)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 宣判后,郑洋洋(yángyáng)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(rènhé)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。流转(liúzhuǎn)耕地经营权时(shí)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(zhěnggǎi)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 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(sīfǎ)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(yīmíng)种粮人,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 “法院选取典型(diǎnxíng)案件就地审理(shěnlǐ),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(fǎlǜ)知识,增强(zēngqiáng)农民(nóngmín)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(méishān)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 巡回审判后,眉山(méishān)法院(fǎyuàn)举行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新闻发布会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(gōngzuò)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(jùlì)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(fènlì)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 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(fǎtíng)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(děng)五项机制,构建起以(yǐ)基地为(wèi)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 在(zài)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(yánchéng)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(fànzuì),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(shěnpàn)点,支持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。 在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(jiànlì)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(shěnpàn)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(shènóng)纠纷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;与四川农业大学(nóngyèdàxué)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(hézuò)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(xiāngjiéhé)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。 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(zhànyòng)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(jiūfēnàn)、“五调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(zhīmíng)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(chóngshēng)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(zài)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(de)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号) 活动期间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(bǎohù)示范基地、巡回(xúnhuí)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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